小五那年, 阿倫終於開始有可自由使用的零用錢, 不多不少, 一週 50 元.

這對阿倫來說可是一件大事呢! 想阿倫在一二年級時, 進合作社的唯一原因, 是上美術課時被老師派去拿圖畫紙. 三四年級時, 除了領圖畫紙外, 另外進合作社的機會, 就是因為三四年級, 美勞課花樣變多, 所以會去領其他美勞用品, 像是紙黏土, 還是什麼的, 在福利社進進出出, 一杯杯的飲料, 一枝枝的雪糕就在阿倫眼皮子下來來往往, 偏生沒有任何一樣是進 A 的嘴巴裡的.

所以, 當五年級開始領零用錢時, 阿倫實在是充滿了夢想. 總覺得口袋裡放著零用錢, 和合作社裡的飲料, 冰品, 距離就好接近, 好接近. 可是從小沒有花錢的習慣的阿倫, 拿到了零用錢, 第一個念頭就是存下來, 希望以後可以買更多更好東西(雖然完全不知道什麼更好的是什麼), 總是狠不下心拿出僅有的零用錢, 去福利社裡把冰棒贖回來. 

直到有一天考完試, 取得阿倫娘的同意後, 在抽屜的深處, 挖出了五元大洋, 準備隔日去贖回孤單單待在福利社裡的冰棒. 現在想來也好笑, 小時候的阿倫實在乖得要命, 連用自個兒的零用錢, 都會先報備. 

口袋裡擱著五塊錢的感覺著實不賴, 第一堂下課, 第二堂下課, 小阿倫的手裡扣著五元不放, 心裡有那麼點捨不得, 真的要把錢拿去換冰棒嗎? 一支冰棒要五塊, 零用錢才五十塊耶. 可是小惡魔的聲音告訴阿倫, 存了一學期的錢, 花個五塊, 不要緊的啦. 為了五塊新台幣的激烈掙扎, 在第三堂下課終於辯論終了, 走吧, 去把可憐的冰棒救出來. 

冰棒的外層是泛著水藍色的半透明, 在燦爛的陽光下, 閃耀著迷人的色澤. 慢慢舔完上層, 露出來的是夾心的前半段, 又香又濃又柔細的牛奶冰淇淋, 再小口小口享受, 最後半段是小小碎碎的鑽石冰, 小小的碎冰清涼過癮. 阿倫坐在教室前的階梯上, 一口, 又一口, 小心啜著生平自己買的第一支冰棒, 好滿足, 好快樂. 尤其是吃到最後, 那一口口硬梆梆的鑽石冰, 更在阿倫幼小的腦袋瓜裡, 留下美妙的回憶.  

啊, 冰棒真好吃呀. 在南台灣的陽光下, 小阿倫心滿意足地慢慢吃完冰棒, 還將冰棒棍舔得乾乾淨淨, 才把冰棒棍丟入教室的垃圾桶, 接連好幾天, 口中不散的仍是那支冰棒的美味. 不過好吃歸好吃, 存錢習慣根深蒂固的阿倫, 第二支冰棒又是好幾個月後的事了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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