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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帶乖乖出門吃東西, 也開始試著點東西讓乖乖吃, 吃著吃著, 發現一件事, 就是出門點餐, 東西要點三份…

撇開乖乖要跟著吃, 所以我們只能吃有乖乖能吃餐點的餐廳不談. 重點在於, 三份, 點餐要點三份呀! 怎麼說呢 ?

最常吃的虱目魚肚粥, 乖乖一個人就可以吃掉三分之二個魚肚, 加上一大碗粥. 如果自己不點餐, 要和乖乖共享一份虱目魚肚粥的話, 就只能吃帶骨帶鰭的部份, 以及其他的白粥. 所以每每吃虱目魚, JA 都得各吃一份套餐, 再外加虱目魚肚粥給乖乖. 不過因為乖乖只把重點吃完, 所以把其他部份解決, 就讓 A 雖然累也不會變瘦了…

一樣的, 買早餐時, 也得帶上一份饅頭蛋給乖乖, 因為乖乖自個兒可以把配著半邊饅頭把蛋吃光光… 到艾蜜奇吃燉飯也是, 乖乖胃口好時, 能自個兒吃掉半份燉飯. ( 1Y5M15D 時, 吃了四分之三...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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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, 乖乖只是一歲多的小小孩, 但要和乖乖share 餐點, 大概會餓扁. 所以, 原以為要更久以後才會發生的餐費爆增, 提早了多年就發生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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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ant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